Search

按 ESC 键关闭搜索

最新发布

最新发布

I
2018年10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金豪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金豪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裁判摘要】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判断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错误,不仅要看申请保全人的诉讼请求最终是否得到支持,还要看其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损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考察其提起的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如系冻结资金,有合同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利息损失的,应赔偿的实际损失为该合同约定的利息损失,但该利息损失与被冻结资金的银行利息之和不能超过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24%上限,否则,赔偿的资金利息损失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6%的标准确定;若系查封房屋或其他存在市场价值变化的资产,如因被保全人未请求处分变现或

›
II
2018-09-30 21:12:39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发布时间:2018-09-30 21:12: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6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9月30日 法释〔2018〕1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4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办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确保公证债权文书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公证债权文书,是指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III
2018-09-26 23:55:00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9-26 23:55:0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26日 法释〔2018〕1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 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
IV
2018-09-07 13:09:23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9-07 13:09: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法释〔2018〕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 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

›
V
2018年09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裁判摘要】肖像权所保护的“肖像”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其中应当包含足以使社会公众识别其所对应的权利主体,即特定自然人的个人特征,从而能够明确指代其所对应的权利主体。如果请求肖像权保护的标识不具有可识别性,不能明确指代特定自然人,则难以在该标识上形成依法应予保护,且归属于特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或人格利益。如果当事人主张肖像权保护的标识并不具有足以识别的面部特征,则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标识包含了其他足以反映其所对应的自然人的个人特征,具有可识别性,使得社会公众能够认识到该标识能够明确指代该自然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知行字第332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Michael Jeffrey Jordan),男,1963年2月17日出生,美利坚合众国

›
VI
2018年09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欣、张学山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欣、张学山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裁判摘要】 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对案件事实的举证证明能力、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各不相同,通常达不到司法裁判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因此当事人对诉争事实和权利义务的判断未必与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一致。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的要求不应过于苛责。如果仅以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作为申请保全是否错误的依据,必然会对善意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保全程序维护自己权利造成妨碍,影响诉讼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中并不包含申请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申请保全错误,须以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为要件,不能仅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为充分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

›
VII
2018年09期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 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法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8日 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

›
VIII
2018年09期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8〕7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明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围绕大局、完善思

›
IX
2018年09期
司法文件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数量。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杜绝1人或者2人庭(科、室)现象。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行质效。政法专项编制50名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5个,51—100名的一般不超过8个,101—200名的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任务较重或201名以上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审判业务机构并

›
X
2018年09期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法发〔2018〕9号为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立案工作 1. 立案部门在收取起诉材料时,应当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就申请财产保全作必要的说明,告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担保方式及风险承担等信息,引导当事人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立案部门在收取申请执行材料时,应发放执行风险提示书,告知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以及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不能的风险。 2. 立案部门在立案时与执行机构共享信息,做好以下信息的采集工作: (1)立案时间; (2)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

›
共 2323 条
前往
页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