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按 ESC 键关闭搜索

最新发布

最新发布

I
2021-01-12 10:24:4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47号:张永明、毛伟明、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

指导案例147号:张永明、毛伟明、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4:45 指导案例147号 张永明、毛伟明、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专家意见 裁判要点 1.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对核心景区内的世界自然遗产实施打岩钉等破坏活动,严重破坏自然遗产的自然性、原始性、完整性和稳定性的,综合考虑有关地质遗迹的特点、损坏程度等,可以认定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 2.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但没有鉴定机构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报告,相关报告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

›
II
2021-01-12 10:22:47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46号:陈庆豪、陈淑娟、赵延海开设赌场案

指导案例146号:陈庆豪、陈淑娟、赵延海开设赌场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2:47 指导案例146号 陈庆豪、陈淑娟、赵延海开设赌场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开设赌场罪/“二元期权”/赌博网站 裁判要点 以“二元期权”交易的名义,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以未来某段时间外汇品种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按照“买涨”“买跌”确定盈亏,买对涨跌方向的“投资者”得利,买错的本金归网站(庄家)所有,盈亏结果不与价格实际涨跌幅度挂钩的,本质是“押大小、赌输赢”,是披着期权交易外衣的赌博行为。对相关网站应当认定为赌博网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北京龙汇联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汇公司”)设立,负责为龙汇网站的经营提供客户培训、客户维护、

›
III
2021-01-12 10:20:26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45号: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指导案例145号: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0:26 指导案例145号 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修改增加数据/木马程序 裁判要点 1.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的方式,非法获取网站服务器的控制权限,进而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向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上传网页链接代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2.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相关

›
IV
2021-01-12 10:18:39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指导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2 10:18:39 指导案例144号 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2月29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正当防卫/特殊防卫/行凶/宣告无罪 裁判要点 1.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攻击他人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有关规定。 2.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部分不法侵害人已被制伏,但其他不法侵害人仍在继续实施侵害的,仍然可以进行防卫。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 基本案情 张那木拉与其兄张某1二人均在天津市西青区打工。2016年1月11日,张某1与案外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逃逸。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张那木拉一方认为交警处置懈怠。此后,张那木拉听说周某强在交警队有人脉关

›
V
2021年01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甘肃华远实业有限公司等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甘肃华远实业有限公司等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当事人依据多个法律关系合并提出多项诉讼请求,虽各个法律关系之间具有一定事实上的关联性,但若并非基于同一事实或者诉讼标的并非同一或同类,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当事人仍不分别起诉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终7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甘肃华远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化西路南侧与长庆南路东侧华远假日旅游酒店17-18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峰,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庆阳市特亨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边润梅,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诉人(原审原告):庆阳市特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2号楼1011室。 法定代表人:秦坤渝,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秦

›
VI
2021年01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北京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汇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北京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汇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之前已经签订的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上述合同因专利权无效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据此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是否一概不再履行,应根据未履行部分涉及的利益是否系因行使专利权所直接获得的利益进行判断。专利权许可费、转让费、侵权损害赔偿等均属于专利权价值的对价,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权利人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如果未履行部分系因当事人违约行为而应承担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通常并非直接对应于专利权的价值,而是对应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专利权宣告无效对此并不具有溯及力,专利权人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未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知民终39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8号1幢楼202

›
VII
2021年01期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裁判摘要】 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单方决策,擅自将公司资金出借给其关联公司,损害小股东权益,致使股东矛盾激化,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经营目的无法实现,且通过其他途径已无法解决,小股东诉请解散公司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147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东配楼2034室。 法定代表人:王宝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健,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宏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岗区锦湖路4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琳,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
VIII
2020-12-31 21:13:53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31 21:13: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 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4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在

›
IX
2020-12-31 18:56:59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 司法解释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31 18:56: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 司法解释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决定,对《最

›
X
2020-12-31 18:54:20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31 18:54: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审判、执行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

›
共 2323 条
前往
页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