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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6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调研工作在服务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调研工作认识,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思路1.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调查研究作为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2.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法发〔2010〕22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标准二》)。《标准二》规定了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为切实做好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现就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参照适用《标准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规定。二、各级人民法院在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过程中,如认为《标准二》的有关规定不能适应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二、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三、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案件涉及对外担保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案件涉及对外担保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正确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的案件,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现将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涉及担保合同效力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通知发布后尚未审结及新受理的案件时应遵照执行:一、2005年1月1日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向外国投资者出售或转让不良资产,外国投资者受让债权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直接向其承担责任的案件,由于债权人变更为外国投资者,使得不良资产中含有的原国内性质的担保具有了对外担保的性质,该类担保有其自身的特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该类担保的审查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如果当事人提供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7月9日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推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一步提高西藏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深刻认识做好援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1.深入开展援藏工作,对于大力推动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战略,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推动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支援西藏是党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急于在短期内致富的心理,采取非法集资的方式骗取钱财,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震慑不法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了四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一、被告人唐亚南集资诈骗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亚南原系安徽省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因犯诈骗罪、脱逃罪于198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1999年被假释。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唐亚南伙同他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虚假宣传万物春公司养殖梅花鹿的经营状况,在安徽、河南、河北、山东、江西、江苏、北京等7省市116县区,以万物春公司的名义先后与49786人(次)签订《联合种植养殖合同书》,非法集资人民币9.73亿余元,所得款项绝大部分被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四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四起典型案例 一、夏志军、何平全等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夏志军,男,汉族,1978年3月4日出生,无业。2001年3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4年1月15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何平全,男,汉族,1984年6月1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徐祥平,男,汉族,1976年8月28日出生,农民。1994年5月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1997年8月刑满释放。 被告人杨翠彬,男,汉族,1988年10月14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何方明,男,汉族,1974年6月8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陈勇,男,汉族,1984年6月14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游超,男,汉族,1983年7月23日出生,农民。2001年3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4月10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王平,男,汉族,1976年11月4日出生,农民。 2007年三四月间,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0年6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决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民陪审工作实际,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深化认识,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1.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弘扬司法民主。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
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不影响对合同性质的认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根据前述规定,法人与他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表面上损害法人自身利益,实质上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三、对于前述条款中“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应当分析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并全面分析订立合同时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加以综合判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5 16:52: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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