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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09 15:23:0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8日 法释〔2023〕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
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3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现将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83—186号)作为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6月29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83号)【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国有财产保护偷逃税款非标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要旨】对于违规销售、使用“非标油”等偷逃税款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监督、诉源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法律监督助力依法行政,凝聚国有财产保护执法、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法发〔2023〕8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1.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人民法院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贯穿到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提升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5月24日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范办理
金昌久策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与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金昌久策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与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系两种不同且可并用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在债务清偿前持续存在,债务人应继续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债权人请求将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再7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金昌久策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经三路旁。法定代表人:熊志海,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晓瑜,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丰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虎,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永成,该公司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五章 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第六章 污染防治第七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法所称黄河流域,是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第三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7 14:33:03 法释〔2023〕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 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规范和保障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和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符合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且案件事实涉及复杂专门性问题的,由不少于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 前款规定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
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23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现将王某等人故意伤害等犯罪二审抗诉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178—182号)作为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刑事抗诉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6月25日王某等人故意伤害等犯罪二审抗诉案(检例第178号)【关键词】二审抗诉恶势力犯罪胁迫未成年人犯罪故意伤害致死赔偿谅解协议的审查【要旨】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胁迫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暴力手段殴打致该未成年人死亡的,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适用死刑。对于人民法院以被告方与被害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为由,从轻判处的,人民
吴良好与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吴良好与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行为不属于外商投资法第四条所称负面清单管理范围的,当事人以相关法律行为发生在外商投资法实施之前,主张变更登记应征得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同意的,人民法院依照外商投资法规定的“给予国民待遇”和“内外资一致”的原则,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07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西路59号。法定代表人:冯学平,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明宇,福建业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南通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西路59号。法定代表人:冯学平,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洁,江苏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峰,江苏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执行监督案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执行监督案【裁判要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被执行人未通知此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导致其失去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主张债权的机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按照破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最高法执监121号申诉人(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66号。负责人:马东祺,该分行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立凯,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恪,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李厚文,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郭剑,该公司董事长。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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