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下线后猝死,北京某区人社局出具的《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侯义民律师团队代理骑手下线猝死行政诉讼案件胜诉!
侯义民律师团队 - 2026-06-20 13:46:49 - 民事案件
案情简介:骑手配送途中突发疾病、完成订单后短距离内猝死,行政机关以“平台下线、非执行任务期间”作出不予认定职业伤害决定的典型行政争议。侯义民律师紧扣工作状态认定、法律适用层级、规范性文件效力、突发疾病因果关系四大核心争议,精准推翻行政机关错误认定逻辑,法院判决北京某人社局撤销《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责令行政机关重新审查处理。
- 案情简介
A某系平台注册外卖骑手,平台已为其缴纳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费。2024年11月的一天夜晚,A某接单后在店内等候出餐期间即感到身体不适,为避免系统继续派单而主动下线,但仍坚持完成取货与配送。A某完成最后一单配送,在距离配送地点仅200余米处倒地猝死,经鉴定为猝死,排除刑事案件。事故发生后,平台协助提交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申请,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A某事发时处于平台下线状态、不属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为由,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A某近亲属不服,委托侯义民律师以及团队的曹丽丽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 办案亮点
亮点一、细致复盘案件全貌,锁定发病关键事实
办案过程中,律师全面梳理还原事发现场、发病经过及接单配送完整轨迹,查实A某在接单等候出餐时就已出现身体不适。当事人仅为避免平台持续派单临时下线,并未终止工作,依旧全程完成取货、送货等全部配送义务,为案件事实认定夯实关键依据。
亮点二、紧扣新业态认定逻辑,依法纳入履职期间范畴
结合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相关规定及行业认定惯例,A某猝死发生在订单完成后极短时间、极短距离内,属于配送任务的合理延伸。综合发病节点、接单轨迹与实际履职行为整体评判,依法应当认定其事发时处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符合职业伤害认定条件。
亮点三、突破机械平台标识认定,以实际履职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业态用工具有灵活、流动、碎片化特点,工作状态不能单纯以平台在线、下线按钮简单判定,应重点依据实际履职行为。本案不能仅凭系统下线状态否定A某真实工作事实,贴合新业态用工实际,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 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代理律师意见,认定被诉不予认定职业伤害结论书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并责令该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案涉职业伤害保障死亡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审查处理。
- 办案心得
1. 专业精准破局:直击法律适用效力、工作状态认定两大关键,从规范层级与文件效力上直接否定行政机关执法依据,逻辑严密、说服力强。
2. 紧贴新业态特征:摒弃“唯在线论”的机械认定,立足外卖骑手用工实际,提出“实质履职+合理延伸”认定标准,被法院完全采纳。
3. 证据与法理并重:以订单轨迹、距离、急救记录、法医鉴定构建完整事实链条,结合立法目的与有利于劳动者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4. 典型示范意义:本案明确否定“下线免责”的错误认定逻辑,规范行政机关新职伤认定程序与法律适用,为外卖骑手、即时配送人员等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维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胜诉路径。
侯义民 律师
侯义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律师、民事侵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2010231620。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主攻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合同纠纷、外卖骑手劳务纠纷等案件,是北京首批专注骑手权益维权的专业律师。手握数百份胜诉判决,实战功底深厚,擅长攻克各类疑难争议案件,曾两度获评律所优秀律师。
本人及团队面向全国承接保险理赔相关案件,推行前期免费、胜诉后收费模式,全程严格保密客户信息,用心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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