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加重量刑的情节
侯义民律师团队 - 2026-06-10 09:33:41 - 工作动态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比酒驾更为严重的程度,要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醉驾针对的是机动车,需要说一下的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围,不包括电动车。
醉驾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负交通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事故后逃逸的;
(三)无证驾驶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从事客运且载有乘客的车辆;
(七)从事校车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货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车被查或者受过类似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炎炎夏日,朋友相聚,有时免不了喝杯酒,侯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侯义民 律师
侯义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律师、民事侵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2010231620。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主攻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合同纠纷、外卖骑手劳务纠纷等案件,是北京首批专注骑手权益维权的专业律师。手握数百份胜诉判决,实战功底深厚,擅长攻克各类疑难争议案件,曾两度获评律所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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