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总编辑:邓修明 副总编辑:林文学 海伟 - 2012年10期 -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发〔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经立案庭审查,符合立卷复查条件的,立案后统一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复查和再审。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的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由立案庭负责。当事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符合立卷复查条件的,立案后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复查和再审。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尚未办结的案件仍由原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特此通知。
2012年8月31日
侯义民 律师
侯义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律师、民事侵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2010231620。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主攻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合同纠纷、外卖骑手劳务纠纷等案件,是北京首批专注骑手权益维权的专业律师。手握数百份胜诉判决,实战功底深厚,擅长攻克各类疑难争议案件,曾两度获评律所优秀律师。
本人及团队面向全国承接保险理赔相关案件,推行前期免费、胜诉后收费模式,全程严格保密客户信息,用心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